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0项决策事项纳入萍乡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及时将后续决策事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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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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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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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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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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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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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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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联合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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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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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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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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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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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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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萍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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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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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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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打击防范黑恶犯罪推动长效常治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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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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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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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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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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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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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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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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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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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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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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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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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中心城区临时便民疏导示范街区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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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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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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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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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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